1 比选条件
四川蜀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拟对公司2024年职工食堂服务及办公区保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招标。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四川蜀厦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6号附5号,公司总面积约3451m2,其中职工食堂面积(含厨房)约350m2,就餐人数约100人;办公区及公共区域约3000m2,其中会议室4间、办公室55间、茶水间2间、厕所6个、健身房、活动室等。本项目采用一体化管理、总费用包干。
2.2 比选范围
根据需求,提供本项目职工食堂餐食加工及办公区保洁相关服务,保障公司员工一日三餐的就餐(每餐约100人)、公司接待用餐需要的食品初加工、精加工制作、烹饪、服务和办公区全区域(含厨房、餐厅、办公室、会议室、会客室、茶水间、厕所、公共全区域等)的保洁服务。
2.3 服务期限
服务期:1年(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项目人数
本项目服务人数6名,其中:职工食堂主厨1名、副厨1名,帮厨1名,办公区保洁3名。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3.2 业绩要求
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签订或正在履行合同的)独立承担物业管理或食堂食品烹饪加工服务项目2个及以上的。
3.3 信誉要求
3.3.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比选。
3.3.2 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
3.3.3 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比选。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 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09:30至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近六个月社保流水等证明到四川蜀厦实业有限公司免费领取比选文件和相关资料(电子版)。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6号1号楼裙楼四川蜀厦实业有限公司317)。
4.2 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公布在四川蜀厦实业有限公司网站(http://scsxsy.com/)上,由比选申请人自行从上述网站下载。比选申请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比选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负。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 4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6号附5号四川蜀厦实业有限公司 203 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6 开标
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7 评标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单信封形式,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公告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的发布媒体为四川蜀厦实业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csxsy.com/)。
9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蜀厦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6号附5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8-62609959
邮 箱:458184398@qq.com
比选人:四川蜀厦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 4 月 19 日